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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孩子怎么报销医保

居民医保生孩子报销的金额:1、生育津贴的数额等于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3、其他各类补贴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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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

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配偶发生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报销的。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

1、个人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明;

②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③原始生育收费收据(加盖医院公章);

④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⑤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⑥参保人本人银行卡;

⑦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⑧计划生育证明;

⑨参保单位外派证明。

2、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报销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明;

②配偶身份证明;

③《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④原始收费收据(加盖公章);

⑤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⑥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公章)

⑦结婚证;

⑧失业登记证明;

⑨参保人银行卡;

⑩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代办人身份证明。

三、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①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

②提交材料;

③材料审核;

④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

⑤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

⑥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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