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简介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2月28日通过,并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旨在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民的生育权利和计划生育权利。### 一、总则1.
立法目的
: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口素质提高,维护公民的生育权利和计划生育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 本条例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的计划生育活动。### 二、生育政策1.
生育限制
: 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2.
计划生育奖励
: 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生育服务
: 国家和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 三、计划生育管理1.
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公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3.
计划生育服务
: 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4.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各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要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四、计划生育奖励1.
奖励对象
: 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奖励内容
: 奖励内容包括经济奖励、荣誉奖励、社会保障奖励等。### 五、计划生育违法行为1.
违法行为
: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以下行为的,属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超计划生育的;
逃避计划生育管理的;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件的;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法律责任
: 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2. 本条例施行前已发布的有关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注
: 本条例为简化说明,并非完整条例内容,具体内容请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简介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2月28日通过,并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旨在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民的生育权利和计划生育权利。
一、总则1. **立法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口素质提高,维护公民的生育权利和计划生育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的计划生育活动。
二、生育政策1. **生育限制**: 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2. **计划生育奖励**: 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生育服务**: 国家和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
三、计划生育管理1. **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公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3. **计划生育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4.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各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要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四、计划生育奖励1. **奖励对象**: 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奖励内容**: 奖励内容包括经济奖励、荣誉奖励、社会保障奖励等。
五、计划生育违法行为1. **违法行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以下行为的,属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超计划生育的;* 逃避计划生育管理的;*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件的;*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法律责任**: 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2. 本条例施行前已发布的有关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注**: 本条例为简化说明,并非完整条例内容,具体内容请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