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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假158天从何时算起

1、法律分析: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山东产假自2016年起,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法律分析:山东省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3、法律主观:山东省女职工的158天产假一般是从产前的15天算起的,女职工依法生育时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的产假;其中,难产的,还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则增加产假15天。

4、法律分析:产假是从产前假的第一天开始算起,这158天产假包括难产假期15 天育多胞胎假期15天腹产额外假期15天娩时使用产钳和胎头吸引器假期15天的情况。

5、该产假如果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158天,那么假期可以休到2023年4月8日。产假的计算公式是:产假天数等于分娩日期前28天加分娩日期后30天加产假基本假期100天,共计158天。

事业单位流产假多少天

1、法律分析: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法律主观:事业单位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事业单位职工流产假期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事业单位产假多少天

1、法律分析:事业单位产假98天,产假期间福利待遇是享受的。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2、事业单位人员产假98天。具体如下: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根据地方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3、事业单位产假98天。产假可以提前15天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事业单位产假一般是98天。具体是:(1)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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